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诉讼
律师文集
文章显示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2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延伸阅读】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计算方法






All Right Reserved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