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诉讼
律师文集
文章显示

事故诉讼时效是否有时效期?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5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规定: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All Right Reserved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