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法规
事故认定
事故鉴定
事故案例
事故诉讼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诉讼
律师文集
交通法规
事故认定
事故鉴定
事故案例
事故诉讼
交通肇事
交通知识
事故处理
事故赔偿
酒后驾车
交通安全
事故索赔
文章显示
交通事故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7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北京市交通事故《协议书》填写
2.交通事故诉讼
3.交警队主持调解协议当事人能否反悔
4.法院的受理范围
5.交通事故诉讼技巧之一:管辖法院的选择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