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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交通事故事肇事后逃逸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年1月4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导读:本文介绍了普通交通事故事肇事后逃逸被判刑的案例。本是一起普普通通的交通事故,只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但只因被告人一时恶念飞车逃逸,最终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毛某犯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3月18日,川汇区某村村民刘某驾驶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松花江客车发生相撞,松花江客车驾驶员毛某肇事后未采取及时救助措施,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刘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致一人重伤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到案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双方对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履行完毕,已取得受害人谅解,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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