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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8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对交通事故做出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肇事案件中的重要证据,是定罪量刑的基础,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认定有异议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相关法律知识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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